法律分析:
(一)完善待遇确定和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二)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尽快落实所需资金,切实把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准确解读,引导广大居民积极参保,鼓励长缴多得、多缴多得。要正确引导社会,让参保的城乡居民形成合理的预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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