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情况下可以实现技术侦查

什么情况下可以实现技术侦查

来源:华佗养生网
第1种观点: 刑事技术是我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门以发现、揭露和证实各类犯罪活动为目标的专业。现代刑事科学技术有着较为完整的组成体系,按刑事技术的专业类别划分为:照相录像技术、痕迹检验技术、文书(含笔迹)检验技术、刑事理化检验技术、法医鉴定、DNA检验、声纹鉴别技术、气味鉴别技术、心理测定(测谎)技术、人体外貌识别技术、侦查通讯技术、刑事模拟画像等。刑事技术又称为法庭科学和犯罪侦查技术。狭义指以解决人身或工具同一认定问题为中心任务的一类专门技术,包括刑事照相、痕迹检验、文书检验、司法弹道检验(弹检验)、指纹登记、外貌识别等。广义还包括不以解决同一认定为目的的其他技术检验,如法医学检验、司法化学检验、司法物理检验等。刑事照相的主要任务是拍摄犯罪现场情况,拍摄侦查中发现的各种痕迹、物品,以及用专门摄影方法显现肉眼不能见的痕迹特征。痕迹检验的主要任务是发现、固定、采取由人或工具留下的各种痕迹,包括手印、脚印、牙印、工具痕迹、车辆痕迹、牲畜蹄迹等物质形象,以及如何根据这种现象对人或物进行同一认定。文书检验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笔迹对文字符号的书写人进行同一认定,以及鉴定文书是否伪造或变造,显现被涂污的字迹内容,整复被撕碎、被烧毁的文书。司法弹道检验的主要任务是查明有关射击的情况,如射击距离、射击方向等,以及根据射击弹头和射击弹壳上的痕迹对射击所用的支进行同一认定。指纹登记的主要任务是对一定范围的被拘捕人犯进行指纹捺印登记,并将登记卡片编号储存,供查明罪犯前科和查对现场指纹使用(见刑事登记)。外貌识别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证人或受害人陈述的罪犯外貌特征或人相照片,对一定的人进行同一认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术侦查措施被新刑事诉讼法确定为正式的侦查措施并规定相关技术侦查证据材料必须经当庭举证、质证后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人民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有下列8种: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1种观点: 不一定要更换身份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就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办理户口迁移并不属于必须换发新证的条件。《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2种观点: 失踪立案需要符合失踪立案的选特征与立案条件。机关对失踪案立案须具有6个方面的显著特征:1、失踪现场有明显被侵害痕迹的;2、人与机动车同时失踪或携带大量财物失踪的;3、有证人证明失踪人员遭到侵害的;4、失踪人员失踪前与他人有重大矛盾纠纷的;5、未满14周岁失踪,超过48小时的;6、失踪原因不明、超过3个月未归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七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向原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原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第3种观点: 如果仅仅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起诉,会受理。但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转账记录只能证明对方收到了钱,不能证明是否是借款,但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借款款必须是双方的,也就是说,必须对方也承认,才能生效,如果对方承认借款,那就是完整证据,如果对方不承认,那就必须有别的证据与此相印证,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民法典规定设立了抵押权的房屋可以出卖吗法律知识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