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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车位应该怎样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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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违规占道停车怎么举报1、举报违规占道停车的办法具体如下:(1)如果发现乱停车辆是在市政管辖的地区,是可以直接拨打122或110向交警举报;(2)如果发现乱停车辆是在小区内或者大型商场内等公共场合,可以直接找到物业或者管理员进行投诉举报;(3)如果发现乱停车辆是在公司企业或者机关单位的停车区域,可以拨打企业和单位的后勤保卫处举报,请工作负责人帮忙纠正违章停车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二、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在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看你违停在什么地方,什么路段的。不同地方,处罚也不一样的;2、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警部门对车辆驾驶人作出两百元的罚款。

第2种观点: 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可以向建设局、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由交警和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部门投诉。非法占用公共车位举报如下:(1)如果车辆乱停乱放或者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则属交警部门管理范畴,投诉举报电话是110;(2)如果使用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属于私自占用公共资源,属执法部门管理范畴。机动车通行的一般规定有哪些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2、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者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4、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约,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3种观点: 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可以向建设局、局、交警大队进行举报。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由交警和部门管理。位于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依法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规划处理,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占用、圈占,霸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发现有公共停车位被占用的,可以向交警和部门投诉。非法占用公共车位举报如下:(1)如果车辆乱停乱放或者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则属交警部门管理范畴,投诉举报电话是110;(2)如果使用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属于私自占用公共资源,属执法部门管理范畴。机动车通行的一般规定有哪些1、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2、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如果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或者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不得超车;3、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的指挥通过;4、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约,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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