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示威的自由、宗教信仰的自由。(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的权利。(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诬告陷害。(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弃,公民通信、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法律依据:《》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制定法律,而我国法律由全国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和人民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七)民事基本制度;(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九)诉讼和仲裁制度;(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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