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公证的办理手续如下,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2.出生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事处的由该存档部门出具);3.发往美国、泰国、法国使用的公证书或当事人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公证书上附照片的,要提交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若干张(公证书上贴照片的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4.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1、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这个是由产房医生填写的,需要有发证人在旁边监督,然后宝宝父母需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3、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各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这个是由产房医生填写的,需要有发证人在旁边监督,然后宝宝父母需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3、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各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公证的办理手续如下,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2.出生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事处的由该存档部门出具);3.发往美国、泰国、法国使用的公证书或当事人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公证书上附照片的,要提交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若干张(公证书上贴照片的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4.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3种观点: 律师解答:1、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这个是由产房医生填写的,需要有发证人在旁边监督,然后宝宝父母需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3、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各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这个是由产房医生填写的,需要有发证人在旁边监督,然后宝宝父母需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3、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各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公证的办理手续如下,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2.出生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事处的由该存档部门出具);3.发往美国、泰国、法国使用的公证书或当事人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公证书上附照片的,要提交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若干张(公证书上贴照片的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4.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新妈妈生产的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这个是由产房医生填写的,需要有发证人在旁边监督,然后宝宝父母需确认无误后签名即可领取。2、父母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记录》在新妈妈户口所在地的妇幼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3、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在新爸爸或新妈妈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登记宝宝出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各国母婴保健法》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母婴保健工作。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出生公证的办理手续如下,办理出生公证应提交的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等身份证明;2.出生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事处的由该存档部门出具);3.发往美国、泰国、法国使用的公证书或当事人有特殊要求,需要在公证书上附照片的,要提交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若干张(公证书上贴照片的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4.由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宣誓书是一份经您宣誓的文件。宣誓书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用于多种用途。我们不能为您宣誓书的具体用词提供意见。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第三条 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第四条 乡镇、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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