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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自由的权利是由什么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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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百元以上500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3种观点: 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他人按照自己意愿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这种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处罚包括拘留、罚款等,严重情况下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法律分析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就是人身自由。他人人身自由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百元以上500百元以下罚款。甚至会构成非法拘禁罪。拓展延伸认定人身自由的情形下的证据要求与标准认定人身自由的情形下的证据要求与标准,是指在法律程序中确定某人是否受到了人身自由的时所需满足的证据要求和标准。根据法律原则,人身自由是一项基本权利,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为了确保对个人自由的是合法和合理的,需要依据一定的证据要求和标准进行认定。这些要求和标准可能包括目击证人的陈述、物证、录像监控等。在确定人身自由的情形时,法律机构将根据这些证据要求和标准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以确保公正和合法的认定结果。结语人身自由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个人的基本权利,法律对此予以明确规定并进行了严格的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法律将予以拘留和罚款等刑事处罚,甚至构成非法拘禁罪。在确定是否存在人身自由情形时,法律机构将依据一定的证据要求和标准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对个人自由的是合法和合理的。这一过程旨在维护公正和合法的社会秩序,保障每个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法律依据《刑法》第23,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8、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别的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拓展资料:如果被人人身自由是不是犯法?当然犯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2种观点: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8、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别的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拓展资料:如果被人人身自由是不是犯?当然犯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1种观点: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8、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别的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拓展资料:如果被人人身自由是不是犯法?当然犯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2种观点: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8、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别的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拓展资料:如果被人人身自由是不是犯法?当然犯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民人身自由利包括以下内容:1、人身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2、与人身自由相联系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4、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5、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的利;6、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利;7、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8、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权利包括身体自由权与精神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剥夺、妨碍的权利;精神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思维的权利。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九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包括身体自由权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不受非法、剥夺、妨碍的权利;还包括精神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1种观点: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8、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别的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拓展资料:如果被人人身自由是不是犯?当然犯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2种观点: 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是法律的专有权力,行规或者地方性法规都无权规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留置盘问;2、行政传唤;3、管束或约束身体;4、扣留;5、强制隔离戒毒;6、收容教育;7、强制收治、医学留观与强制隔离;8、行政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六种:1、警告。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别的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治安行政管理机关(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制裁方法。拓展资料:如果被人人身自由是不是犯法?当然犯法,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我国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决定,并由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非法拘禁是一种严重剥夺公民身体自由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条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做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做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剥夺或者他人按照自己意志支配自己身体活动的自由的行为。人身自由既可以是非法的(非法拘禁),也可以是合法的(被判处有期徒刑),但肯定是具有强制性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1,不顾及他人意志,强行使他人处于被管束之中;2,使用强制性手段,如实施捆绑、关押、禁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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