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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律师十大风险点及操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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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麦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麦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责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法律依据:《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麦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从辩护的角度分析,辩护思路的种类大体有两种:一是无罪辩护,二是罪轻辩护。从细化的角度,如果把罪轻辩护从量刑辩护中分离出来,可以分成五种辩护形态:无罪辩护;罪轻辩护;量刑辩护;程序辩护;证据辩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第三十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3种观点: 律师分析: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麦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麦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种观点: 主要包括律师职业道德风险、律师工作质量风险、律师人身安全风险、律师经济风险、律师声誉风险等方面。执行律师一般怎么收费?强制执行律师收费标准是会结合强制执行的费用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未超过一万的,就会按每件五十元来进行收;如果已超过了一万,那么就会按比例来进行收费,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综上所述,律师会根据一定的案件和一定的标准进行收费考核。【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3种观点: 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责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财产保全怎么防范风险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主要措施:(一)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二)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三)督促人民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四)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五)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六)购买相应的保全责任保险,避免保全行为带来额外风险。侦查阶段律师办案人员做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如何防范网络盗窃根据《刑法》规定,网络盗窃,是指通过计算机技术,利用盗窃密码、控制帐号、修改程序等方式,将有形或无形的财物和货币据为己有的行为。网络盗窃罪是一种常见的网络犯罪。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网络盗窃:1、倡导以德治网。网上交往的虚拟性,淡化了人们的道德观念,削弱了人们的道德意识,导致人格的虚伪。要大力加强网络伦理道德教育,提倡网络文明,培养人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其形成正确的道德观。2、充分运用防火墙技术。该软件利用一组用户定义的规则来判断数据包的合法性,从而决定接受、丢弃或拒绝,可以通过报告、监控、报警和登录到网络逻辑链路等方式,把对网络和主机的冲突减少到最低限度。3、使用正版软件、下载正版程序。在机器安装正版程序,不使用盗版软件,在网络中下载使用正版合法的软件和程序,有效防止病毒和木马入侵。4、增强防范意识。勿因好奇心点击、登录来路不明的网址,当收到广告信、电子邮件、插件等陌生信息时,不要被其文字吸引,而点选信中所提供的网址和文件。毒品刑事案件办案程序如何毒品刑事案件办案程序是: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2.到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到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具体开庭要多少时间,要结合当地的案件量及案件复杂程度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对于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民警办案超期羁押如何处理对于机关超期羁押的,当事人可以向申诉。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公、检、法或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步当事人就要找到一个律师,通过朋友介绍或者自己在网上搜索信息,找到一个负责刑事辩护律师。第二步可以跟律师确定会见场所,建议直接到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里去当面沟通。一是为了确定律师的身份,注意审查律师的资格,是否有律师执业证。二是当面沟通,便于律师了解案件情况。三是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第三步,就可以直接把案件相关的情况详细地告诉律师,看看律师对案情法理的分析是否到位。第四步,如果当事人觉得这个律师合适,就可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合同订立日期。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侦查、起诉、审判,当事人一定要在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委托的阶段。第五步就是交纳律师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自行上网进行查询有关资料,要找有资质的律师。如:律师不能提供违法、违规的主意或者建议,否则,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引发执业风险。不能披露、炫耀自己与办案机关的关系。对于案件可以做初步的分析、判断,不能承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辩律师防范办案风险的举措有:(一)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自我保护意识,重视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二)强化依法执业意识,严格遵守执业规范;(三)强化办案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预防或减少办案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差错;(四)克服麻痹大意或侥幸心理,高度注意容易产生执业风险领域、环节(如调查取证、会见被告人等)的防控;(五)强化律师的职麦意识,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且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习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2种观点: (一)如何咨询在侦查阶段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过程中,律师一定要法言法语,客观实际,解释法律,介绍诉讼实践知识。律师只能向犯罪嫌疑人讲清所涉罪名的实体法律规定和程序法律规定,讲到对方完全明白为止。应当让犯罪嫌疑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自己选择供述的范围、方式和程度,而不直接教犯罪嫌疑人如何供述。风险提示:如果律师教唆犯罪嫌疑人作虚假供述,犯罪嫌疑人因律师指导反遭从重处罚,律师将被投诉、处罚。(二)调查取证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除“犯罪嫌疑人不在现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系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三类情形”外,不得调查其他证据。风险提示:如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也可以全面展开调查的话,那势必与国家侦查权相冲突。律师取到定罪或罪重的证据,不交出来是隐匿证据,可能涉嫌《刑法》306条规定的帮助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罪,严重的将受到刑事追责。如果将对犯罪嫌疑人不利的证据提供出来,那就是违反《律师法》中“律师的责任是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和从轻、免除刑罚的材料和意见”的规定,是违反职业道德,也要遭受行业处罚。(三)传递家信律师不得秘密夹带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信件、物品进入看守所,不得传递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要带给对方的“暗语”,不得让犯罪嫌疑人签署与其定罪量刑有关的委托书、授权书等法律文件。风险提示:新刑诉法扩大了律师会见权,同时对律师的约束也加强了,对律师进出看守所的各种监控和检查会更加严格。有些看守所规定律师不得向犯罪嫌疑人传递信件和物品,如果违反了,可能导致其向司法行政部门发出处罚建议书。(四)案卷使用律师可以通过复印、拍照方式复制案卷。原则上应当全卷复制。案卷材料在庭审公开前,不能通过上网等方式公开披露,不能复制给委托人;在庭审公开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部分,仍需保密,不得给当事人,不能上网披露。风险提示:在公开审判前,案卷应属国家秘密,复印给委托人,属泄密行为。在庭审公开后,方可公开。如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后仍不允许公开。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内容和情节,在解密前,不得公开。否则,轻则受到处罚,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一、按照最新的法律规定刑事辩护业务包括哪些(一)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与机关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律师可会见犯罪嫌疑人,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律师可以与机关交换意见。犯罪嫌疑人有可能经查实不应追究刑事责任而被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并不再有之后的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二)审查起诉(检察)阶段律师接受聘请后,与检察机关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查阅、摘抄、复制诉讼文书,包括向提交的“起诉意见书”、笔录、鉴定书等,会见犯罪嫌疑人。经律师分析、必要调查后若认为的起诉意见书存在问题的,可与检察机关换意见,或提出不构成犯罪的意见(见案例:“夫妻”先后被捕谁真正构成重婚罪),或提出罪名不当、认定事实有出入的意见(见案例:挪用资金罪还是抽逃出资罪、女老板偷税百万被判缓刑),为阶段争取从轻处罚打下基础。经审查后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或退回后被撤销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并不再有审判阶段。(三)审判()阶段律师接受聘请后,与联系提交相关委托手续,查阅、摘抄、复制所指控的材料(向提交的“起诉书”,各类笔录、证据凭证等据以指控犯罪的全部材料),会见被告人,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参加法庭的开庭审理,作为辩护人在法庭上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虽然说大多数刑事案件最终要要走完三个阶段,但辩护律师的作用在于法律赋予其职责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无罪、罪轻的角度来考虑以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及保证罪罚相当,避免轻罪重判。

第3种观点: 主要包括律师职业道德风险、律师工作质量风险、律师人身安全风险、律师经济风险、律师声誉风险等方面。执行律师一般怎么收费?强制执行律师收费标准是会结合强制执行的费用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未超过一万的,就会按每件五十元来进行收;如果已超过了一万,那么就会按比例来进行收费,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综上所述,律师会根据一定的案件和一定的标准进行收费考核。【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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