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有两种,一是对其享有份额的处分,二是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规定份额享有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处分其享有的份额时不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但需要提前通知其他共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是对其享有份额的处分:共有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不论以何种方式转让或转让给谁,都不必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且一般也不受时间的。二是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有:1、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2、按份共有人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3、按份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有两种,一是对其享有份额的处分,二是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规定份额享有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有:1、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2、按份共有人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3、按份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按份共有人享有份额处分权和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2、对共有物的管理权。3、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4、对共有物进行处分、重大修缮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有两种,一是对其享有份额的处分,二是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个说法是不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对共有财产的使用,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决定。按份共有人死亡以后,其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获得。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优先购买权。为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造成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害,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依据共有份额取得的收益的处分,则不存在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问题。(1)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过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2)共有份额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单独有权处分,要通知其他共有人,因为其他购买人有优先购买权;(3)共有收益的处分,完全由共有人自主决定,与其他共有人没有任何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有:1、按份共有人对自己所享有的份额可以自由转让;2、按份共有人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3、按份共有人对整个共有财产的处分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