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处理结果

纪检监察机关反馈的处理结果

来源:华佗养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报批评一般不会有太大的影响,通报批评属于警告类行政处罚,是最低级别的处罚。通报批评在运用中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在工作生活中因个人原因出现错误或影响不好的事件,但造成的影响较小,单位或组织对行为人进行通报批评,希望行为人在监督下改正自己的错误。通报批评属于一种对于责任的追究形式,是包含在了行政处罚的范围之内的。通报批评具备行政处罚构成的基本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机关所实施的通报批评行为主要有两种:行政机关内部上级处理违纪的下级,行政机关内部监察部门或者纪委处理违反纪律的人,这时通报批评只是一种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对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予以公布,以导致其声誉和信誉造成损害,既制裁和教育违法者,又广泛教育他人的一种措施,这时通报批评属于行政处罚范畴。相关法律将通报批评与警告等行政处罚种类同时设置在法律责任一章。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3种观点: 通报批评是处分。通报批评属于警告类行政处罚,是最低级别的处罚。行政处罚信息自公示之日起届满5年的,记录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再公示,不可以申请消除的,只有在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规定的年限到期后,记录的企业行政处罚记录才不会显示。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属于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做的正式否定评价;2、罚款,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4、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6、行政拘留,治安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受理或者不受理,纪检部门会书面反馈,但对于处理结果,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以书面反馈,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实名举报暂行办法》,只规定了以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所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以书面反馈,只规定了以适当的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法律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沟通研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监督检查部门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第十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这属于行政处分行为,属于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四十 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坚持实事求是,如实举报。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禁诬告、诽谤、陷害他人,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反映吃请、大操大办、公车私用、旅游等时效性较强的问题,要及时拨打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电话12388或07975322005举报人反映问题应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并尽量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录音、视频等,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的举报事项,不要重复举报、多头举报、越权举报,对三个月内的重复举报不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 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维护和法律的尊严。第四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