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实操学习一学期,你已成为条件申请者!欢迎申请广州廉租房,详细名额空缺情况,可以点击以下链接:相关阅读:1、‘九龙仓对外招租’,含北京、上海、广州廉租房申请2、‘广州常住户口’,哪些条件,是你的必备条件?实操很重要啊,找个机构吧,人在有经验的人在。条件是什么?我再等看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在广州长期居住你要先知道条件是什么,先去看看,总有收获。申请,努力看好某个小区,如果这个小区是新增小区且一年以上,那么如果愿意承担高昂的审核成本的话,可以申请。最好是那种五年内没人申请的小区。好像看你申请那个类型。 要广州廉租房,应该你的学历,或者工作单位在广州能上档次吧。学历本科及以上,中级以上职称就行。工作单位应该符合征集对象,如果单位不在广州,可以考虑公务员,事业单位。 有了这两个条件,就申请吧,有经验的人也可以。有条件的找条件,找不到的找认识的人。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0可以申请哪里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0可以申请哪里!1.申请条件家庭日均收入没有上限。申请前最近连续六个月平均租金不低于家庭月收入的百分之三。申请前最近连续六个月平均租金收入超过家庭月收入的百分之五。 2.申请材料在广州廉租房屋管理中心的申请材料里有些是需要提供在职证明的比如这样...或者这样...那么问题来了,你知道各区该如何申请么?今天律师和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广州各区可申请廉租房的房屋类型!白云区广州白云区的廉租房是所有区性住房中最实惠的,申请条件和年限均是最短的。首先要明确申请的是“家庭”,所以我们一般申请白云区性住房时一定要算清楚家庭家庭人口数,毕竟没有按“家庭”申请,后面会被视为“多人共有”,最高的是允许两套房。3.申请条件如上图,白云区的申请条件是用户一人具有合法稳定职业,两人或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本区配偶,外区单身居民不可申请)。如果你是老人住在自己家,本地有拆迁房的家庭,符合白云区廉租房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番禺区广州番禺的经济适用房分为限价和非限价两种。限价的经济适用房申请限定为双方所在省份相同的城市,比如你在广东省某市和某某市申请申请限价经济适用房需要户口在该市具有一套商品住房。 非限价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是指一方属于广州市户口,户口性质为集体户口。另一方属于广州市户口,户口性质为个人,需要在广州市合法稳定缴纳社保七年或者五年。申请时需要满足房屋类型是开发商已经建成或者可备案的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商品住房配套公寓。注意的是,不能一下申请两套,同一套只能申请一套普通商品住房。荔湾区广州荔湾区申请经济适用房具体有两个条件,一是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并在市、区一级行政区域内实际居住满1年;二是非粤省籍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就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在广州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如果申请人有收入、雇佣合同等方面的,可向房管局提出相关要求。此外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性质需要为开发商已经建成或者可备案的普通商品住房或者商品住房配套公寓,也可享受按照每套普通商品住房6万元(含税)的标准限价或者按照每套普通商品住房10万元(含税)的标准限价申请廉租房。从化区从化区经济适用房要求申请人申请时户口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含广州市本地户口),且缴纳社会保险及个人所得税。 所有大专学历人员申请,须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由单位出具在用证明(不要求有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累计交满十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或十个月基本医疗保。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1收入 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1收入5人以下,无缴存的,暂时只能申请廉租房住房的申请费用会根据具体条件会有所变化,具体的还是要以当时广州市的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布的申请条件为准非广州户籍在广州没房,租赁房屋的话,需要提供《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证明》。严格来说没有身份证,不能申请广州集体户口申请廉租房要交1.5万多元的申请费,还要缴纳两年的产权税费。如果你不是广州户口,广州市集体户口也不行。以前可以,现在不行了。 我是17年提出来的集体户口。可以,不过产权问题19年提出的申请确实可以,不过需要支付1.5w左右的申请费,自己缴纳产权税。不过具体申请条件需要去房管局咨询可以,买房有补贴。必须要,19年提出的申请,19年就通过了可以集体户口可以,没有问题,如果是非广州户口,得看一下有没有缴交社保或个税,按月一定要交的!没有的话,只能无条件住没有金额补贴的廉租房,可以买房,不然只能按照租房了可以可以是可以,不过建议你在租房合同到期后,马上去集体户口所在地办理退房手续,由你来个人出钱向有补贴的房子购买。这样能享受到跟广州户口一样的补贴。否则,你的社保,缴满一年且连续,没有社保,几乎是没有补贴的。。
第3种观点: 廉租房是指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廉租房是中国地区推行的一项旨在解决城市特困人口住房问题的保障措施。随着廉租房进入人们的视线以来,廉租房申请条件一直是人们关注的重要话题。那么什么是廉租房申请廉租房需要怎样的申请条件呢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二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2.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批准后公布执行。(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专用房等购房优惠。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确定的收入与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流程是:提出书面申请,事处或受理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开登记结果、签订租赁合同。法律客观: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惠及10219户家庭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2007年底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全市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广州市已解决了344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应保障总户数的78%。据介绍,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将有10219户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万户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目前,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广州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其解决方式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廉租房扩面后补贴标准不变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人均现有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系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0-96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55%计发补贴,补贴系数为0.55。以一家三口的无房户家庭为例,如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元(月均750元),每月可领取补贴金额为379.5元。廉租房申请程序不变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事处(镇)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各事处(镇)应及时做好受理、初审和初次公示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住房保障办)应会同各区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复核、会审等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事处(镇)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今后实物配租为主新建房源可满足需求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目前广州市正在修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经济负担。同时,在廉租住房建成后,将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现占领取租赁补贴家庭总数60%的家庭,可根据其家庭意愿和房源情况,调整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广州申请公租房的最新条件为以下几个,分别是:1、申请公租房的人在申请当月前一年的收入、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2、申请公租房的人在广州没有自己的产权房的,或者自己的产权房的面积小于十五平方米的等。要在广州进行廉租房申请的应当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申请的准备工作。法律依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二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1. 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18周岁子女非本市城镇户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2. 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二)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公布的标准。收入标准实行动态调整,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参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确定,报市批准后公布执行。(三)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单位公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家庭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过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专用房等购房优惠。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住房情况都要求达到规定的困难程度;2、申请人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提出申请;3、受理机关需要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查证;4、受理机关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确定资格并进行公示。法律客观: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惠及10219户家庭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2007年底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全市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广州市已解决了344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应保障总户数的78%。据介绍,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将有10219户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万户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目前,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广州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其解决方式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廉租房扩面后补贴标准不变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人均现有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系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0-96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55%计发补贴,补贴系数为0.55。以一家三口的无房户家庭为例,如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元(月均750元),每月可领取补贴金额为379.5元。廉租房申请程序不变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事处(镇)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各事处(镇)应及时做好受理、初审和初次公示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住房保障办)应会同各区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复核、会审等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事处(镇)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今后实物配租为主新建房源可满足需求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目前广州市正在修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经济负担。同时,在廉租住房建成后,将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现占领取租赁补贴家庭总数60%的家庭,可根据其家庭意愿和房源情况,调整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确定的收入与面积标准;申请家庭成员中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流程是:提出书面申请,事处或受理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公开登记结果、签订租赁合同。法律客观:降低廉租房申请门槛惠及10219户家庭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2007年底广州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结果,全市有77177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4451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广州市已解决了344户家庭的住房困难,占应保障总户数的78%。据介绍,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将有10219户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新增万户家庭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目前,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要方式,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方式。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根据广州市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房源筹集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廉租住房保障收入线标准,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新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其解决方式以领取租赁补贴为主。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按程序轮候廉租住房。廉租房扩面后补贴标准不变租赁补贴按照人均保障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租赁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补贴=(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人均现有居住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补贴系数。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扩大廉租住房保障面后人均保障居住面积标准、家庭人口标准和补贴标准不变。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680-9600元的,按补贴标准的55%计发补贴,补贴系数为0.55。以一家三口的无房户家庭为例,如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00元(月均750元),每月可领取补贴金额为379.5元。廉租房申请程序不变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事处(镇)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各事处(镇)应及时做好受理、初审和初次公示工作,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住房保障办)应会同各区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复核、会审等相关工作,严把准入关。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事处(镇)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市住房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今后实物配租为主新建房源可满足需求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目前广州市正在修订《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研究适当提高中心城区租赁补贴标准,减轻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市场租赁住房的经济负担。同时,在廉租住房建成后,将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逐步转变为以实物配租为主,现占领取租赁补贴家庭总数60%的家庭,可根据其家庭意愿和房源情况,调整为实物配租的保障方式。
第2种观点: 一、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公布的收入标准;(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专用房等购房优惠。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二)事处或者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提出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廉租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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