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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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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①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②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③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④落实侨房专用房;⑤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⑥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每项程序具体操作如下:(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事处、镇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2)申请: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事处、镇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3)初审和公示:事处、镇对申请人的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公示;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事处、镇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按本办法规定复核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评分,评分后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报送市房改办住建办;区民政局应同时将申请资料报市民政局备案。(5)公示、批准并公告: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将经复核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的情况在市国土房管局网站上公示,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市房改办住建办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告,同时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6)轮候:市房改办住建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7)配售通知:市房改办住建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选择购房的,申请人可挑选住房3次。申请人选定住房后,应当当场签订选房确认书,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申请人拒绝选房的,或经3次选择不能选定住房的,或已签订选房确认书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的,或取得房号后放弃购房的,视同放弃本次购买资格;放弃购买资格的,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购房。

第2种观点: 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2、广州市保障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6、市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法律依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第五条 市统筹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对涉及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和监督。各区负责统筹辖区内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具体实施工作,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机制。第六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1、对象和标准?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1、对象和标准?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第2种观点: 一、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2022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是:(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2)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公布的收入标准;(3)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落实侨房专用房等购房优惠。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二)事处或者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 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1、对象和标准•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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