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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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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律师解析:不可以,只能增驾。【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令第123号)办理增驾需符合以下条件:第十四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二)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三)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增加的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三)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第十六条 持有、武装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七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三)现役军人(含),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2种观点: 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租用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成员不能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范围,并且需要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没有按房改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审批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租用经济适用住房:①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能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并且需要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①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②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的。(4)没有按房改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6)审批条件各区可跟据实际情况制定,但标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结语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才可以申请租用经济适用住房,其中包括家庭成员不能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范围,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及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及以下,没有按房改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审批条件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标准不得低于上述规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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