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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如何申请廉租房

来源:华佗养生网
第1种观点: 2023年还有廉租房,申请廉租房需要的手续:1、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向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廉租房:(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3、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4、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5、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廉租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赡养、扶养或被扶养关系,并且在一起共同生活。申请人家庭成员实际居住在本市,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囗时间长达3年以上,并且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时间长达1年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不足7平方米。申请人家庭成员在中请前5年内,没有因出售或捐赠房屋而造成住房困难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2年还有廉租房。1、廉租房申报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注意申报人不能为未成年或成年未婚子女。2、廉租房中提供的房产证需另附其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廉租房申报,收入审核时注意按超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分别汇总,超低收入家庭申请实物配租的将归入优先轮候顺序。4、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监护人签字。5、婚姻情况除有结婚证或未满18周岁的全部要求填写婚姻情况承诺书6、廉租房申报一直是重点工作,每年要接受严格审计,核查比对项目比较多,今年计划将土地证、工商注册等列入比对项目,所以要严格申报。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1种观点: 2022年申请廉租房的方法,具体如下;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2、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事处受理申请;3、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4、进入选房环节由于现阶段廉租房源的数量不足可能需要按实际困难程度顺序选房;5、缴存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布配租结果;6、签约、入住。申请廉租房需要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1种观点: 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哪些1、申请廉租房有五个条件,分别是:(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2、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者镇提出书面申请;(二)事处或者镇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二、廉租房的申请流程是什么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第2种观点: 1、申请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当地廉租住房确定的收入标准;2、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面积符合当地廉租住房确定的面积标准;3、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户口;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规定的其他标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3种观点: 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必须有5年以上在当地城市居住常住户口:只要有户口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需上交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2、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并由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提交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及贫困证明材料;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米,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如符合条件,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提交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4、申请者与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关系,并二人以上一起共同生活的:如符合条件,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被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1种观点: 廉租房申请条件如下:1、必须有5年以上在当地城市居住常住户口:只要有户口就可以到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需上交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相关材料;2、必须是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并由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符合条件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提交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及贫困证明材料;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米,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如符合条件,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提交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4、申请者与家庭成员之间存在法定关系,并二人以上一起共同生活的:如符合条件,向户口所在地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提交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被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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