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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什么时候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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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期限依据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但如果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保证金期限或合同无效,则工程质量保证金应该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的时候返还。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保证期限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第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应予支持:(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质保金的返还可以在工程合同中约定,达到期限后一次性返还,也可以约定到一定期为时段,分期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是约定在工程款结算时扣留相应的比例与数额。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条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3种观点: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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