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北京市居住证办理需要的材料: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机关所出具的身份证明;2、居住时间证明。具有满半年且在有效时间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3、证件照片本人近期一寸的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法律依据:《北京居住证办理指南》第二条 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办理材料:1、身份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注:网上申请居住证,需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居住时间证明。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者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或者有效的工作居住证。注: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3、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4、个人近期照片。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5、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1)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第3种观点: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与线下窗口申请两种途径来实现卡换证。一、网上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选择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微信完成注册、登录、填表申请等操作。2)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不同办理方式:①若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②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则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3)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完成受理。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证》,同时取消您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8个工作日内在线制作《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查看《居住证》。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电子居住证(卡),到本市任意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打印《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6.受理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公示的网上受理时间。二、窗口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登记卡持有人现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并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1)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①若以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在京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②若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③若以工商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④若以工作居住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作居住证。(2)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①若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②若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不一致),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2)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3)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3)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本人学生证或本人学生卡。注: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合法稳定就业,现住地址发生变化时,也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申请人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窗口受理人员还需审核代明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类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进行窗口办理。(2)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登记EMS寄递信息,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黄色联交给申请人,完成受理。(3)若申请人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寄递费用为15元/件,现场无须缴纳寄递费用,EMS寄递到家后缴纳相关费用),EMS工作人员将于制证后配送到邮寄地址,并请申请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当面核验证件无误后申请人将《居住证受理回执单》交回EMS工作人员。若申请人未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请申请人于8个工作日后,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领取居住证。(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可以注销申请人的居住证,同时取消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制发《居住证》。6.受理时间:具体请参见各派出所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2、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3、申请人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窗口受理人员还需审核代明材料。法律依据:《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以下统称“来京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在京港澳台人员的服务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来京人员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第九条 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并如实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法律依据:根据《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七条规定:来京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机关委托的来京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领《北京市居住证》:(一)在京居住6个月以上的;(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北京市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第规定:申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当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实提供证明其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居住时间证明包括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能够证明居住时间的材料;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由市机关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行政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网上申请1、若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若申请人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则不需提供《暂住证》)3)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①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②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③选择连续就读的: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同时,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2、若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个税或者社保证明,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提交定制证明申请。)3)与网上申请居住证时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窗口现场申请1)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2)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3)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a.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c.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③连续就读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a.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包含中小学学生卡);b.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4)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法律客观:《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2、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3、申请人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窗口受理人员还需审核代明材料。法律依据:《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非本市户籍在京居住的中国公民(以下统称“来京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办理居住证,适用本办法。在京港澳台人员的服务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来京人员申报暂住登记是法定义务和申领居住证的基础。来京人员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申报暂住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信息。第九条 来京人员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应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提交本人近期相片,并如实提供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和信息。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2种观点: 在北京办理居住证需要在在北京居半年以上,并符合在北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或者申请人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五个月且不到七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换领《北京市居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网上申请1、若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若申请人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则不需提供《暂住证》)3)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①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②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③选择连续就读的: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同时,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2、若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2)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个税或者社保证明,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提交定制证明申请。)3)与网上申请居住证时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窗口现场申请1)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2)办理人的居住时间证明。办理人的已满6个月且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3)办理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①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a.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b.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a.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b.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期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c.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或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③连续就读证明,即下列任一形式材料:a.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包含中小学学生卡);b.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4)办理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法律客观:《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然后到居住证受理网点现场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经过审核符合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与线下窗口申请两种途径来实现卡换证。一、网上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选择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微信完成注册、登录、填表申请等操作。2)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不同办理方式:①若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②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则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3)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完成受理。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证》,同时取消您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8个工作日内在线制作《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查看《居住证》。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电子居住证(卡),到本市任意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打印《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6.受理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公示的网上受理时间。二、窗口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登记卡持有人现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并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1)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①若以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在京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②若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③若以工商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④若以工作居住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作居住证。(2)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①若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②若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不一致),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2)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3)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3)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本人学生证或本人学生卡。注: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合法稳定就业,现住地址发生变化时,也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申请人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窗口受理人员还需审核代明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类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进行窗口办理。(2)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登记EMS寄递信息,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黄色联交给申请人,完成受理。(3)若申请人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寄递费用为15元/件,现场无须缴纳寄递费用,EMS寄递到家后缴纳相关费用),EMS工作人员将于制证后配送到邮寄地址,并请申请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当面核验证件无误后申请人将《居住证受理回执单》交回EMS工作人员。若申请人未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请申请人于8个工作日后,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领取居住证。(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可以注销申请人的居住证,同时取消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制发《居住证》。6.受理时间:具体请参见各派出所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然后到居住证受理网点现场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经过审核符合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与线下窗口申请两种途径来实现卡换证。一、网上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选择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微信完成注册、登录、填表申请等操作。2)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不同办理方式:①若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②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则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3)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完成受理。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证》,同时取消您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8个工作日内在线制作《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查看《居住证》。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电子居住证(卡),到本市任意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打印《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6.受理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公示的网上受理时间。二、窗口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登记卡持有人现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并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1)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①若以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在京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②若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③若以工商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④若以工作居住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作居住证。(2)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①若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②若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不一致),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2)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3)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3)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本人学生证或本人学生卡。注: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合法稳定就业,现住地址发生变化时,也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申请人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窗口受理人员还需审核代明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类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进行窗口办理。(2)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登记EMS寄递信息,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黄色联交给申请人,完成受理。(3)若申请人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寄递费用为15元/件,现场无须缴纳寄递费用,EMS寄递到家后缴纳相关费用),EMS工作人员将于制证后配送到邮寄地址,并请申请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当面核验证件无误后申请人将《居住证受理回执单》交回EMS工作人员。若申请人未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请申请人于8个工作日后,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领取居住证。(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可以注销申请人的居住证,同时取消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制发《居住证》。6.受理时间:具体请参见各派出所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然后到居住证受理网点现场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经过审核符合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与线下窗口申请两种途径来实现卡换证。一、网上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选择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微信完成注册、登录、填表申请等操作。2)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不同办理方式:①若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②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则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3)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完成受理。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证》,同时取消您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8个工作日内在线制作《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查看《居住证》。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电子居住证(卡),到本市任意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打印《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6.受理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公示的网上受理时间。二、窗口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登记卡持有人现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并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1)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①若以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在京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②若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③若以工商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④若以工作居住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作居住证。(2)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①若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②若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不一致),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2)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3)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3)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本人学生证或本人学生卡。注: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合法稳定就业,现住地址发生变化时,也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申请人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窗口受理人员还需审核代明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类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进行窗口办理。(2)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登记EMS寄递信息,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黄色联交给申请人,完成受理。(3)若申请人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寄递费用为15元/件,现场无须缴纳寄递费用,EMS寄递到家后缴纳相关费用),EMS工作人员将于制证后配送到邮寄地址,并请申请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当面核验证件无误后申请人将《居住证受理回执单》交回EMS工作人员。若申请人未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请申请人于8个工作日后,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领取居住证。(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可以注销申请人的居住证,同时取消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制发《居住证》。6.受理时间:具体请参见各派出所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然后到居住证受理网点现场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 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第2种观点: 可以通过网上申请与线下窗口申请两种途径来实现卡换证。一、网上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申请人须先在“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居住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选择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在微信完成注册、登录、填表申请等操作。2)根据不同申请类型和条件,申请人可采用不同办理方式:①若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②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选择合法稳定就业(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工作居住证、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证明)或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现住地址发生变化),申请人则需上传在京住所凭证。3)若需现场办理,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完成受理。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您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有权注销您的《居住证》,同时取消您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申请人进行网上申请,审核通过后,8个工作日内在线制作《居住证》。申请人可通过“北京通”APP查看《居住证》。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或电子居住证(卡),到本市任意户籍派出所居住证办理窗口打印《北京市居住证(卡)确认单》。6.受理时间: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公示的网上受理时间。二、窗口申请卡换证1.办理机构登记卡持有人现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2.办理条件:申请人的登记卡有效期已满5个月且不到7个月,同时符合“在京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3.办理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及登记卡,并根据不同的申请类型,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1)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就业:①若以社保或纳税凭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在京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连续缴纳6个月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和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五险)的凭证。②若以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③若以工商营业执照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④若以工作居住证作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需提供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核发的工作居住证。(2)申请人选择合法稳定住所:①若申请人现住地址未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一致),且居住类型为自有住房、租住房屋或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②若申请人现住地址发生变化(与登记卡不一致),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2)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3)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4)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3)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本人学生证或本人学生卡。注:若申请人选择连续就读或合法稳定就业,现住地址发生变化时,也需提供在京住所证明。申请人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窗口受理人员还需审核代明材料。4.办理程序:(1)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类型,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进行窗口办理。(2)申请人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窗口受理人员进行材料审核,若信息发生变化,窗口受理人员变更申请人的信息,翻拍证明材料,采集申请人照片,登记EMS寄递信息,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请申请人签字确认后,将黄色联交给申请人,完成受理。(3)若申请人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寄递费用为15元/件,现场无须缴纳寄递费用,EMS寄递到家后缴纳相关费用),EMS工作人员将于制证后配送到邮寄地址,并请申请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当面核验证件无误后申请人将《居住证受理回执单》交回EMS工作人员。若申请人未选择居住证EMS寄递业务,请申请人于8个工作日后,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领取居住证。(4)机关和受机关委托的流管站将会入户核实申请人填报的信息,若发现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依据《北京市实施办法》可以注销申请人的居住证,同时取消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的资格,并纳入黑名单。5.办理期限:经审核符合《北京市居住证》办理条件,自受理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制发《居住证》。6.受理时间:具体请参见各派出所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3种观点: 一、北京居住登记卡换成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1、北京居住登记卡换成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1)居住登记卡;(2)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3)加盖在京用人单位公章且有至少6个月以上尚未履行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4)本人近期1对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2、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受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二、居住证续签流程是什么1、到居住地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签注手续;2、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3、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4、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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