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在哪里办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中心1-2号窗口(南昌市北京西路省府东2路02号)二、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受理条件1.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生产线和封闭式仓储设施;2.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3.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4.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2)岗位责任制度;(3)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其他条件。三、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令第304号公布,2011年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9号)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加工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加工许可证》)。
第3种观点: 一、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办理要收费吗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办理不收费。二、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的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审批中心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当场进行审查。对申请事项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或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即时作出予以受理的决定,并在当日内将受理的申请材料移交江西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审批的,即时告知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依法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5、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12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12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6、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7、送达,现场领取三、新余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1、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59号)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加工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加工许可证》)。2、《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令第304号公布,2011年令第588号修订)第二十一条: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1种观点: 一、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怎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1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二、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办理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按比例标注)、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按比例标注)、工艺设备布局图(按比例标注)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三、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办理的流程1、申请2、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审核,受理后在承诺的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4、审批,根据审核的结果,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5、办理结果,《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被审批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6、送达方式,现场领取。
第2种观点: 一、新余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要收费吗新余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不收费。二、新余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受理人员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注明已具备和需要补正的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3、审核,受理后在承诺的时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4、审批,根据审核的结果,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5、办理结果,《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件有效期为5年。被审批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6、送达方式,现场领取三、新余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1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3种观点: 一、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需要多久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时间需要20工作日二、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办理材料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按比例标注)、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按比例标注)、工艺设备布局图(按比例标注)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5、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文本6、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三、宜春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办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1号)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2、《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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