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仅是因为吸毒被行政处罚,原则上单位不能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其因为吸毒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如果存在其他犯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单位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一)机关的处罚决定是合法的《禁毒法》第3、第47条规定:强制戒毒的期限为2年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机关可以对其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1)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2)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3)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4)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吴某吸毒成瘾,在接受社区戒毒期间仍然吸毒,符合实施强制戒毒的情形(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相关规定并没有把吸毒和被“强制戒毒”作为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实施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另外,原劳动部《对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238号)第2条规定:关于职工被强制戒毒或自愿戒毒,戒毒期间是否算旷工或事假,以及能否予以除名或辞退,由用人单位按照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办理二、被强制戒毒人员的待遇1、给与戒毒康复治疗强制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及成瘾程度等,对戒毒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2、参加劳动的领取劳动报酬根据戒毒的需要,强制戒毒场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必要的生产劳动,对戒毒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支付劳动报酬3、分别管理强制戒毒场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性别、年龄、患病等情况,对戒毒人员实行分别管理4、治疗其他疾病强制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人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对可能发生自伤、自残等情形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相应的保护性约束措施5、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强制戒毒场所管理人员不得体罚、虐待或者侮辱戒毒人员6、接受探访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7、外出探亲戒毒人员经强制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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