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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吸毒人员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华佗养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主观:若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有吸毒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撤职处分,同时应当对其处以相应的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客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活动的;(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五)包养情人的;(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毒是否开除公职是由单位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事业单位人员吸毒,可直接开除处理。公职人员吸毒问题防治方面,规定:有涉毒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录用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体检工作中,招录机关应当会同机关对录用考察对象开展吸毒检测,被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其录用、聘用资格。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选拔任用、晋职晋级工作中,任用决定机关应当会同机关对考察对象开展吸毒检测,被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其任用、晋升资格。行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参与吸食、注射毒品或其他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承担纪律责任的,应给予开除处分;在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给予处分,但应当按照规定相应降低或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法律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活动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即如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毒的最低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严重的可以直接给予开除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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