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被认为是客观的。马克思主义持有这样的观点,即真理是主观与客观相一致的哲学概念,它正确映射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准确性反映意味着真理,基于实践,主体的认识与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相符合、一致和接近。与旧唯物主义的“符合论”相比,马克思主义真理观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坚持真理与客观事物之间的关系建立于人类积极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之上,并通过人的积极反映活动实现,并且会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而扩展和深化。真理的客观性指的是其内容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并且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和人的意识的内容。客观性是真理的核心属性,尽管真理的表现形式是主观的,通过感觉、知觉、表象、概念、判断、推理等主观方式表达。主观形式是所有认识共有的。真理成为判断性条件的关键不在于其采取的主观形式,而在于其能否正确反映对象的本质和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