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河北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提出,对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这次调整,提高了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河北劳动人民的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调整后,河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各档依次为1480元、1420元、1310元、1210元。对应的小时标准也有四个档次,各档依次为15元、14元、13元、12元。河北省所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省各个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执行。最低工资是对劳动者付出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保障,各个省份按照其经济发展水平和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法关于加班费的规定: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是与劳动权利义务有关的劳动争议;3、当事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4、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2021年五月仍是以19年版的《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为准,新的尚未出台。《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邢台市将执行第二档和第三档。其中,邢台市区、邢台县和沙河市,将执行第二档每月1790元标准;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丘县、宁晋县、南宫市、临西县、广宗县、巨鹿县、平乡县、威县、临城县,将执行第三档每月1680元标准。法律依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一、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各地区执行的具体标准见附表。
第1种观点: 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月2320元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从8月1日起,邢台市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200元调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5.3元/小时,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通常应当包含以下三个部分:1、维持劳动者本人最低生活的费用,即对劳动者从事一般劳动时消耗体力和脑力给予补偿的生活资料的费用。2、劳动者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3、劳动者为满足一般社会劳动要求而不断提高劳动标准和专业知识水平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报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邢台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20元/月。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六条 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颁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还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测算方法见附件。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邢台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分3个档次,分别为1590元、1480元、13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6元、15元、14元。 邢台县、沙河市最低工资由1420元调整为1590元,南和县、隆尧县、柏乡县、新河县、清河县、任县、内丘县、宁晋县、南宫市、临西县最低工资标准由1310元调整为1480元,广宗县、临城县、威县、巨鹿县、平乡县最低工资标准由1210元调整为1380元。 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累计每周工作不超过24小时的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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