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记录不会消除。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才有犯罪记录。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职权的体现,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规、规章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它具有可诉性,即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提起行政诉讼。而犯罪行为是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的处罚,它是所有法律设定当中最严重的规范,它不具有可诉性。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第一条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机关、机关、人民、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第1种观点: 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才有犯罪记录。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职权的体现,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规、规章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具有可诉性,即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提起行政诉讼。而犯罪行为是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的处罚,是所有法律设定当中最严重的规范,不具有可诉性。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是终生无法删除的。但行政处罚的记录只有在机关可以查询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第一,针对的行为不同。行政处罚针对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而刑罚针对的则是已经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行为。性质相同的行为,由于恶劣程度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就会受到不同性质的处罚。第二,作出处罚所适用的依据不同。行政处罚的依据有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而刑罚的适用依据只能是刑法,以及全国作出的刑法修正案。第三,处罚实施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非行政机关组织。它的实施主体要比刑罚的实施主体广泛得多。第四,处罚种类不同。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外国人犯罪的驱逐出境。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拘留等。第五,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心理对承担责任的影响不同。在刑事领域,行为人主观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的追求行为结果,还是放任结果的发生,或者是应该预见到结果发生但是没有预见到,或者是已经预见到结果的发生但轻信自己可以避免,这样的心理状态对罪与非罪,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确定有着决定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处罚属于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的,才有犯罪记录。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职权的体现,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规、规章的行为给予的处罚,它具有可诉性,即行政相对人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请复议或向提起行政诉讼。而犯罪行为是依据刑法的规定进行的处罚,它是所有法律设定当中最严重的规范,它不具有可诉性。法律依据:《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 第一条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机关、机关、人民、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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