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记账但尚未认证抵扣的进项税额,处理方法如下:
首先,将税额从待抵扣科目转移,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待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转出
这个操作是将未抵扣的税额从待抵扣科目转移到待处理状态,等待下月进行抵扣。
一旦下月进项税额被认证,可以进行抵扣,操作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待抵扣税额
这里需要注意,如果进项未认证且存在未申报的情况,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8号的规定处理。如果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人员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可能仍有机会申报抵扣。具体情况需根据税务机关的审核结果来执行。
总之,对于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关键步骤是调整科目和等待认证,遇到特殊情况则需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税务机关的审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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