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可以联系法官咨询,积极督促承办法官办案。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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