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多舒行为(具有担险性)。
2、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多舒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双方没有特别协商,一般默认交的都是定金,但要注意定金条款并不具有强制性,它仅是具有指导性的,消费者是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
在买房交易的时候,交定金时只是做了口头上的约定,没有任何书面上的约定,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的保护。因此,消费者应当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很多时候一些购房的市民会向开发商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但是没有想到在购买房子向开发商索要定金时,却遭到拒绝返还定金。
虽然买房的时候一般交的都是定金,但是定金缴纳不是强制性的,购房者也不用担心自己在买房子的时候,进入到售楼处不交定金就出不来了,如果可以的话,也可以跟销售人员协商缴纳订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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