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空托运液体最新文件的规定是,旅客所托运的液态物品(液态非放射性药品、发胶、香水、科隆香水、用于体育运动或者家用的非易燃无毒气体且无次要危险性的气溶胶等),单件物品总净重量不得超过0.5千克或0.5升,且每名旅客的托运上限为2千克或2升。新出台的规定主要是对托运液体的容量做出严格。
国际航空不得托运的物品包括:
1、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如爆炸品;气体,包括易燃和非易燃无毒气体、有毒气体。
2、军用、公务用:手、步、冲锋等;其它支:样品、道具等;军械、警械:警棍、军用或警用匕首、刺刀等;国家禁止的支、械具:、催泪、防卫器;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3、管制刀具:指由颁布实施的《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中所列的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刀、双刃刀以及其它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等
4、中国民族自治地区的少数民族旅客由于生活习惯需要佩带、使用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刀具,只适用于始发站和终点站均在民族自治地区内的航班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且不得带入客舱。
5、此外,重量、体积、包装、形状或性质不适合运输的物品;活体动物:野生动物或/和具有形体怪异或具有易于伤人等特征的动物,如蛇等;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榴莲等;容易污损飞机的物品;磁性物质;具有麻醉、令人不快或其它类似性质的物质。
6、而以下托运物品则属于运输:旅行途中所需的药品或化装品,如含酒精的药剂,润发剂和香水。放在易腐物品内的干冰。含有酒精的饮料。锂电池不得作为托运行李运输。玩具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不得带入客舱。
7、精密仪器、电器、金属、批量物件等类物品,应作为货物托运,此类物品的重量不计入免费行李额内。每位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需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总量相加不超1公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2021修正) 》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设立国际机场,由机场所在地省级报请审查批准。
将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的,应当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从事非经营性通用航空未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