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是必须婚前检查,婚检是自愿的。我国目前登记结婚已经取消强制婚检了,当事人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处登记领证。旧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在实行婚检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检查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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