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华佗养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与丧葬费标准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与丧葬费标准

来源:华佗养生网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他们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1000元;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根据居住地不同,每月为100元、80元或70元。退休职工死亡待遇与在职职工相同。丧葬补助费等费用由单位或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解决。

法律分析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1000元。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为: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100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8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70元。

3、职工退休后死亡的,与在职职工死亡同样对待;职工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后死亡的,只按上述规定标准发给丧葬补助费,其它待遇不予享受。

4、离休人员和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的退休老工人死亡待遇仍按国家机关同类人员标准执行。调整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维补助费所需费用,在职职工死亡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按原渠道解决;职工离退休、退职后死亡的,凡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解决,未参加社会统筹的,由企业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拓展延伸

企业职工丧亡福利金的法律规定与实施细则

企业职工丧亡福利金的法律规定与实施细则是指针对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或因工作原因导致丧亡时,其家属可以享受的经济救助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向职工家属支付丧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具体标准可能涉及职工工龄、工资水平、工作性质等因素。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福利金的申领条件、申请流程、支付方式等细则。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职工家属能够及时、合理地享受到丧亡福利金,以减轻其经济负担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结语

企业职工丧亡福利金的法律规定与实施细则,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及其家属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救助。根据规定,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1000元。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根据居住地不同,分别为100元、80元和70元。退休后死亡的职工享受与在职职工相同的待遇,符合特定条件的离休人员和退休老工人按国家机关标准执行。费用由单位或统筹基金承担,确保家属合法权益。企业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职工家属获得合理的丧亡福利金,减轻其经济负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Copyright © 2019- huatuo7.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9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